国标对电梯土建的规定 | 雷登电梯-凯发网


文章来源:电梯维保

井道的封闭

1.建筑物中,要求井道有助于防止火焰蔓延,该井道应由无孔的墙、底板和顶板全部封闭起来。只允许有以下述开口:层门开口;通往井道的检修门、井道安全门以及检修活板门的开口;火灾情况下,气体和烟雾的排气孔;通风孔;井道与机房或货轮之间必要的功能开口。

2.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时,其间应设置井道安全门,以确保相邻地坎间距离不大于11m.

3.检修门、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不应向井道内开启,应装有钥匙开启的锁。上述门开启后,不用钥匙亦能将其关闭和锁住。以上门即使在锁住的情况下,也应能不用钥匙从井道内部将其打开。以上门应具有与层门一样的机械强度,且应符合相关建筑物防火规范的要求。

4.井道口应当通风,井道不能用于非电梯用房的通风。建议井道顶部的通风口面积至少为井道截面积的1%

井道壁的强度要求

1.为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,井道壁应具有一不定的机械强度,即用一个300n的力,均匀分布在5cm2的圆形或方形面积上,垂直用在井道璧上任一点上,应无永久变形;弹性变形不大于15mm.

3.底坑地面的强度

1.底坑的地面应能支撑每根导轨的作用力:导轨自重加安全钳动作瞬间的反作用力。

2.轿厢缓冲器支座下的底坑地面应能承受满载荷轿厢静载4倍的作用力。

3.对重缓冲器支座下的底坑地面积应能承受对重静载4倍的作用力。

底坑

1.井道下部应设置底坑,除缓冲器座、导轨座以及排水装置外,底坑的底部应光滑平整,底坑不得作为积水坑用。

2.在导轨、缓冲器。栅栏等安装竣工后,底坑不得漏水或渗水。

3.当底坑地面下有人员能到达的空间存在,则对重缓冲器应安装在一直延伸到坚固实心桩墩上,或向电梯厂家询问安装对重安全。

电梯井道的专用

电梯井道应为电梯专用,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、电缆等。井道内允许装设采暖设备,但不能用蒸汽和高压水加热。采暖设备的控制与调节装置应装在井道外面。

机房

1.电梯驱动主机及其附属设备和滑轮就设置在一个专用房间内,该房间应有实体的墙壁、房顶、门和活板门,只有经过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近。

2.机房和滑轮间不应用于电梯以外的其它用途,也不应设置非电梯用的线槽。电缆。但这些房间可设置:该房间的空调或采暖设备,但不包括蒸汽和高压水加热的采暖设备;火灾控测器和灭火器。

3.机房结构应能承受预定的载荷和力,要用经久耐用和不易产生灰尘的材料建造。

4.机房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,如抹平混泥土。波纹钢板等。

5.供活动的净高度不应小于1.8mm

6.机房地面高度不一且相差大于0.5m时,应设置楼梯或台阶,并设置护栏。机房地面有任何深度大于0.5m,宽度小于0.5的凹坑或任何槽坑时,均应盖住。

7.门地宽度不应小于0.6m,高度不应小于1.8m,且不得向房内开启。应装有带钥匙的锁,并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也能打开。

8.机房应有适当的通风,同时必须考虑到井道通过机房通风。从建筑其他处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直接排入机房内。应保护诸如电机、设备以及电缆等,使它们不受灰尘、有害气体和湿气的损害。

9.机房应设有永久性的电气照明,地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2001x.

10.在机房顶板或横梁的适当位置上,应装设一个或多个适用的具有安全载荷标示的金属支架或吊钩,以便起吊重载设备。

机房通道

1.通往机房和滑轮间的通道应:设永久性电气照明装置,以获得适当的照度;任何情况下均能安全、方便地使用,而不需经过私人房间。

2.通道应考虑全部使用楼梯,如果不能使用楼梯,可以使用符合下列条件的梯子:通往机房的通道不应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,梯子应牢固地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移动;梯子高度超过1.5米,其与水平方向夹角应在65度至75度之间,并不易滑动和翻转;梯子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.35米,起踏板深度不应小于25mm,踏板的设计载荷应为1500n;靠近梯子顶端,至少应设置一个容易握到的把手;梯子周围1.5米的水平距离内,应能防止来自于梯子上方附落物的危险。

井道垂直度

规定的电梯井道水平尺寸是用铅垂测定的最小净空尺寸。允许偏差值为:

当高度小于或等于30m的井道 :0至 25mm;

30mm<高度<60m的井道:0至 35mm;

60m<高度<90m的井道:0至 50mm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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